来源:江苏省阜宁县地税局
税务稽查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和谐建设的大环境的需要,其内涵也发生了变化,作为税收执法前沿阵地的稽查环节,应该站在建设和谐地税的第一线,创新执法理念,积极探索适应时代潮流、促进地税事业发展的税收稽查执法新机制。
一、构建和谐稽查首先要加强和谐教育
构建和谐稽查,要注重增强稽查人员法律意识,转变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一是要加强和谐执法教育,提高稽查队伍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准。要围绕和谐执法,重点解决为谁执法和怎样执法这个根本问题,通过教育,转变执法观念,把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努力实现和谐执法上。二是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摆脱人治思想的影响,强化稽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为,坚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真正把党的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到税收执法行为之中,全面开展“阳光稽查”。
二、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素质是实现和谐稽查的必要条件
稽查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税务服务水平的高低,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优化税收服务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和谐稽查的必然要求。
首先,要提高稽查人员业务素质。通过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制度,制定中长期干部业务培训规划,坚持培训方式多样化,不断拓宽业务培训渠。要以提高稽查业务技能为着眼点,分门别类地开展计算机知识、税收应用稽查软件、税收政策法规、企业财务会计、相关法律知识等实用技能培训,为进一步提高税务稽查服务的质量和稽查效率奠定坚实的基础。
税务稽查工作是一项综合性、业务性比较强的工作,除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以外,作为个人起码要具备以下一些素质:一是对稽查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工作思路要比较清晰,对稽查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二是要具备一定的抓稽查工作的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三是要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适应稽查工作能征善战、能说会道的要求。这是因为稽查工作面对的是广大的纳税人,需要大量讲解税法知识和说服教育工作,要善于阐明道理。同时要善于不断总结、分析稽查工作,积累经验。四是要具备稽查工作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稽查工作可以说是一个综合性较强、业务要求较高的工作,单纯懂得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核算知识是不够的,还必须懂得一定的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相关的法制知识,掌握微机操作技能和司法办案等技能,要能查案、会办案。五是要具备一定的创造能力。虽然稽查工作必须依法行政,在执法上不要求具有创造性,但在具体工作中,在具体方法思路上,应该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墨守成规只会使稽查工作被动或滞后。六是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因为稽查工作处在反偷、抗、骗税斗争的前沿,是各种利益矛盾的焦点。风险大,矛盾多,压力大。七是思维方式要灵活多变,针对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方法。
其次要提高稽查人员的廉政素质,要用铁的纪律约束每一位稽查干部的行为,特别是要狠刹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出现查人情税、查关系税等以查谋私、侵害纳税人利益的情况,坚决杜绝查而不报、徇私枉法等纵容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
第三要激发稽查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创造一种人人争先创优的氛围和机制。坚持竞争上岗,综合考评,优化职责分工和推行轮岗制度,合理利用人才资源,以业绩、能力、工作质量论英雄,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创造公正、公开的用人环境,充分体现优胜劣汰,任人为贤的用人机制,有效地提高稽查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敬业精神,强化工作责任心。
三、立足稽查实际,实现服务与执法的和谐统一
税务稽查工作要搞好服务,目的也是更好地执法,要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坚持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实际稽查工作过程中,必须从税务稽查的客观实际出发,规范操作程序,注意相关问题,尽可能地取得预期效果。首先,要规范查前操作办法。一是必须统一和完善自查自纠办法。如举报案件就不能列入自查自纠对象,以免涉税案件失去了稽查良机。二是必须解决好纳税人自查自纠的环节问题。在推行稽查前纳税人自查自纠时,必须将其置于税务稽查程序之中,并将自查自纠的情况全面、真实、完整地按照稽查程序操作。三是必须规范自查自纠所涉税款的入库程序,确保税款和滞纳金的及时入库。对纳税人自查自纠所涉税款,应经过稽查人员核实、取证,并审理定性,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方可据此将税款滞纳金一并入库。其次,要严格执法。审理中如果发现有偷税嫌疑或在自查结束后仍存在问题并未进行整改的,应对该企业立案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理,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第三,要抓好查后税务稽查建议制度和稽查回访制度。税务稽查建议制度是以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目标,通过研究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稽查整改建议,以堵塞纳税环节中存在的漏洞,引导纳税人正确执行税法及财务会计制度。一来帮助被查企业分析存在哪些问题,以前被查企业不清楚的,现在可以向他们讲清楚,并提出改正建议;二来把检查中查出的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每隔一定时间对征管部门提出建议。稽查回访制度就是经常性开展案件回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听取被查对象对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检查人员执法执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把税务稽查工作置于社会舆论监督之中,促进税务稽查执法的严明、公正、公开,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构建和谐稽查,要更新执法理念
在稽查工作中要按照和谐执法的理念,除对个别有意违反国家税法者应予严惩外,税务稽查工作对大部分纳税人非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应坚持宣传教育、促其整改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工作方针,把行政处罚作为手段,把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营造和谐的诚信的纳税氛围作为目的。在稽查工作中,要讲究办案的方法和艺术,积极帮助财务管理薄弱的企业分析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加强事前监管措施等。在税收稽查执法时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将以帮扶为主、寓执法于服务之中作为我们建立和谐稽查工作模式,这样做才能建立我们检查时企业才欢迎,我们查处时企业才配合,我们处罚时企业才理解,我们帮扶时企业高兴的顺向工作局面,体现和谐稽查的根本。
五、构建和谐稽查,要不断开拓创新
要通过创新稽查工作方式、方法,为执法能力的提高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和谐稽查的建设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严格执法和以人为本并重的新执法理念,实行人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用实践和行动构建和谐稽查的新思路和新内涵。一要提高严格执法的能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主动地研究解决新形势新要求下稽查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整合各方力量,创新高效管理模式,加快税务稽查的现代化进程,努力解决稽查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兼顾纳税人利益和企业要求,在当前形势下,创新和提高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和高科技手段的能力。二要坚持引导企业诚信立业、守法经营,规范自身行为;要强化稽查人员的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提倡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增强税务稽查的亲和力。
六、构建和谐稽查,要强化执法监督机制
用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要努力做到:执法主体、内容、程序合法;执法要作为,又不滥用职权;执法不越权,又不能不作为;执法要严格,服务要热情。构建和谐稽查必须实现执法权力的和谐运用,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行政不作为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把遏制腐败潜规则作为重点,严查执法违法问题。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加大和谐稽查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和群众了解和谐执法,支持和谐执法,监督和谐执法;要“阳光政务”,把和谐执法的要求和行为上墙、上报、上网、上电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开展“和谐稽查”宣传活动,主动征求意见,沟通情感,拉进距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要通过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努力打造税务稽查的和谐品牌。
总之,作为税收执法前沿阵地的稽查环节,税务稽查部门应该站在建设和谐地税的第一线,创新执法理念,积极探索适应时代潮流、促进地税事业发展的税收稽查执法新机制。将稽查执法的规范操作与实施人性化稽查有机结合起来;将税务稽查与纳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将稽查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联系起来,自觉地把稽查工作上升到构建和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体现科学发展的要求上来,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